一、招聘數量及崗位
本次城鎮公益性崗位計劃招聘1人,工作內容:保安。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城鎮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一)具有防城港市或港口區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在防城港市或港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辦理有效期內《就業創業證》,認定為就業困難的以下人員:
1.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城鎮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指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
3.低保家庭人員: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員;
4.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指城鎮家庭中,所有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5.長期失業人員:指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城鎮人員;
6.失地人員:指依法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農民。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設區市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三)優先安置符合崗位條件的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和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需持《就業創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港口區殘聯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5月27日起,招滿即止;工作日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港口區殘聯辦公室(港口區殘疾人康復中心7樓),咨詢電話:2861147。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的,進入招聘下一環節;審查不合格的,當場說明原因。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必須填報真實有效信息,凡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上崗,取消其上崗資格,因此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情節嚴重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薪酬待遇
(一)待遇標準
對擬聘用人員,按照一年一簽的方式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為1990元/月,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含城鄉居民保險)。
(二)合同期限
公益性崗位人員最長聘用期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三年期滿后,自動解除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