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寧市2025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簡章》規定,為做好南寧市2025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良慶區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核減后的崗位招聘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以1:3的比例確定韋奕禎等307名報考人員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請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在面試前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驗證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需要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同意后方可按筆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面試資格復審結束不再進行遞補。比例內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并列報考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筆試為0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具體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時間:2025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二)地點: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南寧市大沙田德政路20號)。
(三)方式:現場提交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四)請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在原報名系統下載打印,調整在同一頁,一式2份;本人親筆簽名,并粘貼網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畢業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學位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6.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準考證(收復印件1份);
8.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或者勞動合同及與合同相對應的社保繳費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第8條僅限報考崗位有職稱要求或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提交。
9.同意報考證明(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蓋章收原件1份)。
10.202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五)其他事項。
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無法前來的,由報考人員本人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附件2),方能委托他人按要求提供面試資格復審所需材料代辦。
報考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證件的(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材料),或《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在2025年6月5日前提交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附件3)。郵寄地址:南寧市大沙田德政路20號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207室;收件人:全老師;郵編530219。掃描件可發至電子郵箱:lqjyrsh2016@126.com
未盡事宜,請聯系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0771-4503008、4501877。
南寧市良慶區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